

5.8 恒定冷凝水大气DIN EN ISO 6270-2
5.9 盐雾试验符合 DIN EN ISO 9227 SS
5.10 循环盐雾腐蚀试验符合 DIN EN ISO 11997-1 cycle B 本试验原则上应在新涂层和零件的试验和初始样品上进行。符合本试验是交付零件的一个条件。在接收戴姆勒公司工厂中,应使用腐蚀循环试验来评估生产零件的耐腐蚀性。对于商用车,应适用与相关商用车接收厂的协议
试验角度应保持在30°和70°之间。对于拟安装在地板下的部件,车辆中拟安装位置的部件下侧应构成试验室的上侧。应注意确保液体不会积聚。如果无法避免,则应将其排除在评估范围之外。
5.11 CASS 盐雾测试符合 DIN EN ISO 9227 CASS
5.12 划痕测试标准符合 DIN EN ISO 4623--2 
Replacement of sulfuric acid by inoculation with CASS TEST, 24h. DBL7381盐雾试验测试ISO9227/ISO11997 DBL7381盐雾试验测试ISO9227/ISO11997 5.13 Filiform corrosion For mirror-turned aluminum wheels only.
Replacement of sulfuric acid by inoculation with CASS TEST, 24h.
Specimen preparation
为试验涂层提供一个穿透金属基底的直划线标记。在可能的情况下,可以提供几个相互平行的划线标记。确保划线标记彼此之间和边缘之间的距离至少为3 cm,并且它们的总长度至少为20 cm。划线标记应垂直于车削槽(对于镜面车轮)或任何磨削槽(对于金属板)。
应使用erichsen刮痕笔“463型"作为划线工具。或者,可以使用van Laar规定的刮伤工具或由硬化材料制成的类似刮伤工具,其*为半径为0.25 mm的圆形,或者使用Clemen规定的刮伤工具。
可将试验板、切板或其他车辆部件或供应部件(整体或锯成部分)用作试样。为了获得有意义的结果,应使用尽可能接近生产的试样,如果是车轮,则应使用实际的车轮或车轮段。由于评估也是沿着边缘进行的,因此应注意确保当使用部件的部分时,这些部分不太小(例如,对于不小于1/4的铝盘轮,对于较小的部件,尽量是完整的)。 产品
按照DIN50021:24小时进行CASS试验;将试样放在试验箱中,与水平面成60°至75°角。划线标记应垂直。然后在60°±1°C/82±2%相对湿度下水平储存28天。湿度。
5.13.1 Evaluation
试验结束时,用清水冲洗试验板,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干。为了进行评估(不迟于2天后),测量丝状次表面腐蚀区的平均总宽度(mm)。为此,至少在20个位置测量宽度(因为丝状腐蚀导致表面下腐蚀非常不均匀),并计算算术平均值。为此,在垂直于划线标记的测量点处进行测量,如附件中一些示例所示。(图像中所示的不规则距离是由示例的选择引起的,在实践中不会发生)。要确定测量点,应定期细分划线标记(20 cm长划线标记:10 mm距离处的测量点;30 cm长划线标记:15 mm距离处的测量点;…),在此过程中,应注意确保不在划线末端进行测量,但离末端至少5毫米。丝状表面腐蚀(uf)(单位:mm)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:uf=(d–d0)/2
Whereby: d - total width of affected zone (arithmetic mean) in mm d0 - width of original scribe mark in 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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